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公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推动国有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2023年6月11日,由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施工的国家重大工程深中通道海底沉管隧道最终接头合龙。图为2023年6月8日,“一航津安1”号沉管运输安装一体船将E23管节和最终接头浮运至安装现场。 新华社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推动国有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有效发挥了国民经济“顶梁柱”、“压舱石”作用。快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国资系统监管公司资产总额达317.1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3.4倍;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为80.3万亿元、4.5万亿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1.1倍、1.2倍;2012—2023年累计实现增加值146.9万亿元,年均增长8.1%。
当前,国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需要国有经济、国有公司更好发挥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但目前国有公司不管是“质”还是“量”,与承担的使命责任都还有一定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必须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公司作为总目标,进一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国有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在做强做优上下更大功夫,完善考核奖惩和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国有公司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