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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
着力扩大国内需求
云南省财政厅联合有关部门
认真落实10个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
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积极促进消费
财金协同落实优惠政策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针对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等10个重点领域,对14家全国性商业银行驻滇分支机构在政策窗口期内运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给予贷款利率不超过3.2%、财政贴息2.5%的迭加优惠,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加大贷款投放规模,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责任明确提升管理质效
省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贷款,确保贷款符合国家规定的10个重点领域。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提供给予再贷款支持的项目清单,确保贷款享受优惠利率支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办银行审核资金用途和跟踪贷款实际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省财政厅委托第叁方机构,对经办银行报送的相关合同和证明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认,确保贴息金额准确。
直达快速精准惠企利民
建立省级财政与省级经办银行“总对总”机制,今年以来支持全省176个项目获得银行贷款77.6亿元,累计为市场主体节约1.23亿元贷款利息成本。其中,119个项目贷款利率为2.5%,财政贴息2.5%,市场主体实现“零息”贷款。从贷款领域来看,对129个卫生健康领域贷款项目贴息7366.26万元,占贴息总额的60.03%;对11个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领域贷款项目贴息2829.24万元,占贴息总额的23.06%;对19个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充电桩、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贷款项目贴息1422.53万元,占贴息总额的11.59%。